根据2020年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江西宜春地区工资96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50元 。以下是具体计算过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
= 9600元 - 5000元(起征点)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二、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2020年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600-800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三、计算结果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9600 - 5000) × 10% - 210
= 4600 × 10% - 210
= 460元 - 210元
= 25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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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 :需扣除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扣除项,具体金额因个人缴费基数和单位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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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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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当前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适用于综合所得。
建议实际申报时,结合个人具体情况确认扣除项后,通过官方渠道或税务APP查询准确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