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保障类型和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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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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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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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人(含起付标准及按比例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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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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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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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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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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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报销比例60%-65%,退休员工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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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费用取消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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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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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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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内(含):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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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万元至14万元: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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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
- 2018年新增8类病种(如慢性心功能衰竭、肝硬化等),起付线400元(基层医疗机构为0)。
三、住院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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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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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内:55%-90%(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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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万元至14万元: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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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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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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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基层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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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4万元(含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部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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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2018年改革后,大病补偿额度提升至20万元,赔付比例50%(超过3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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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可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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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需办理认定手续,具体病种范围以医保目录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3年以来的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