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持有电子医保卡的情况下,即使未携带实体医保卡,仍可正常就医购药。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核心功能与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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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等同性
电子医保卡与实体社保卡功能一致,具备身份凭证、医保结算、金融支付等全套功能,且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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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人社部通知明确,电子医保卡是社保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使用条件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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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与开通
需通过官方渠道(如医保APP、公众号)完成电子医保卡的激活及缴费功能开通,确保与医保账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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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要求
仅限全国范围内的定点医院、药店使用,部分城市(如山东)已实现全覆盖,但其他地区可能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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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可通过直接结算完成,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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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需提前通过医保平台确认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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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的报销流程可能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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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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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若无法使用手机,可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电子医保卡二维码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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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激活 :需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激活并开通缴费功能,避免影响后续就医。
总结
电子医保卡的有效性已得到政策明确支持,未携带实体卡不会影响正常就医购药。但需确保电子卡已激活并开通了医保功能,同时关注当地医保政策对定点机构的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