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大病救助的核心流程包括:提交书面申请、准备医疗证明及收入材料、经单位或社区初审、公示后上报审批,最终由民政或工会发放救助金。 不同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但关键材料通常涵盖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医保报销凭证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审批时限一般为10-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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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医疗诊断证明、费用票据(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医保报销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若职工已故,需补充死亡证明及继承人关系材料。部分地区要求填写特定申报表,如自费金额超6万元需提交市级工会专用表格。 -
申请途径
通过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填写《大病救助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部分地区允许委托代办,但需书面授权。天津等地要求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并公示3日以上。 -
审批流程
单位或社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道或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家庭经济状况,医保部门复核医疗支出,最终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例如,清远市要求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救助金通过社会化发放。 -
救助标准
金额根据自费部分阶梯式划分,如湖南芙蓉区对自费10-30万元补助2万元,超100万元补助5万元。部分地区设90天申请时限,逾期视为放弃。
提示: 及时咨询当地工会或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政策,确保材料完整并关注公示节点,避免因流程疏漏延误救助。保留所有医疗票据副本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