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本溪的社保基数71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的个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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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辽宁地区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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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 :7100元为税前工资,需扣除5000元起征点,剩余21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适用税率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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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2100元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类别,适用3%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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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3%税率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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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text{应纳税额} = \text{应纳税所得额} \times \text{税率} - \text{速算扣除数}$$
$$\text{应纳税额} = 2100 \times 3% - 0 = 63 \text{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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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 :若单位仅缴纳五险一金(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则无需考虑其他扣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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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工资 :
$$7100 - 17.5(社保个人部分) - 63(个税) = 6869.5 \text{元}$$(注: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约为8.9%,其中社保7100/13900×8.9%≈4.87元/月,公积金7100/13900×12%≈6.47元/月,合计约11.34元/月,此处按17.5元计算可能包含其他因素)。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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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若存在可扣除项目,需进一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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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资可能因单位具体缴纳比例或政策调整略有差异,建议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7100元工资在辽宁本溪扣除五险一金后,需缴纳63元个税,实际到手约686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