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居住地,医保可以通过转移接续迁过来。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 适用人群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需转移医保关系。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可申请转移医保关系。
2. 办理条件
- 不得重复参保:参保人员在转入地需停保,并在转入地重新参保后申请转移接续。
- 跨省或省内迁移:根据流动范围选择相应的转移接续流程。
3. 办理流程
- 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或相关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线上办理:通过医保官方平台(如“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
4. 注意事项
- 转移时间限制: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需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医保后申请转移。
- 备案有效期:跨省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备案,备案有效期内可多次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5. 政策支持
- 跨省通办:国家医保局推进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提升办理便捷度。
- 便民措施: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办理,流程逐步简化,办理时间缩短。
总结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为流动人员提供了便利,参保人员只需按规定办理手续即可享受转入地的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平台查询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