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医保目录涵盖2643种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全额报销)和乙类(部分自付),并设有△符号标注住院/门诊支付差异,大病特药目录则针对重大疾病提供专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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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结构与分类
甲类药品(448种)由国家统一制定,临床必需且价格低廉,医保基金全额支付;乙类药品允许患者先自付部分费用后再报销。新增的91种药品(2025版)包括肿瘤、慢性病和罕见病用药,如紫杉醇等高价药首次纳入。 -
△符号与支付规则
带△的药品住院时由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使用则需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地区按门诊统筹政策执行)。例如,抗生素头孢他啶等通用名药品均纳入报销,取消原商品名限制。 -
大病特药保障
针对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目录包含数十种谈判特药(如甲磺酸伊马替尼),由大病保险支付,患者需符合适应症条件。 -
动态调整与地方特色
浙江同步执行国家目录并新增218种中藏药饮片,定期监测药品使用情况,确保基金安全。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医保药品云平台查询最新目录,门诊开药时注意乙类自付比例,大病特药需提前申请资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