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重庆市城乡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细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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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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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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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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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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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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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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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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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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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多病种可增加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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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大疾病
- 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一档80%、二档85%)。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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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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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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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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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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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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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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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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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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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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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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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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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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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优惠
- 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居民医保基础上上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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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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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一档60%、二档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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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80%、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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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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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年报销限额8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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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200元,年报销限额12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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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诊费用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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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每人每年80元定额包干额度,可跨年度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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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如癌症放化疗等按90%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档位,并关注年度缴费标准及大病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