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根据浙江省(含台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终身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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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职工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 20年 ,且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 10年 ,方可在退休时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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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标准
男性职工需满 25岁 退休,女性职工需满 20岁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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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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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20年缴费年限,可 选择继续按月缴费至满20年 ,或 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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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以退休时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7%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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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完成补缴后,从次月开始恢复医保待遇;若未补缴则中止医保关系。
法律依据 :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该条款明确指出累计缴费满20年的职工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