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湖南省及长沙市的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中明确要求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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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若期间断缴超过3个月,需补缴满10个月后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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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以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为前提。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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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情况
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补缴满10个月;若补缴后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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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或流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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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未满10个月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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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生育情形(如流产、早产)对应的津贴天数有明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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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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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生产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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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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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部分城市(如岳阳)对早产或流产的津贴计算有特殊规定,但长沙未明确提及,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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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影响 :津贴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得出。
若已满足缴费条件但未获批准,建议联系长沙医保局(0731-12333)核实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