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为70%,年度限额根据病种分类执行(最高6万元),且多病种不叠加计算,需注意申报病种不超过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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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符合政策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按70%比例报销,但年度报销额度受病种分类限制。例如:尿毒症透析治疗年限额6万元,其他Ⅰ类疾病2万元,Ⅱ类疾病1万元(苯丙酮尿症儿童1.4万元),Ⅲ类3000元,Ⅳ类2000元。 -
多病种处理规则
若申报多个病种(最多3种),报销限额按最高病种额度执行,不累计计算。例如:同时申报Ⅰ类(2万元)和Ⅲ类(3000元)疾病,年度限额仍为2万元。 -
申报与结算流程
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申报方式一致,需提交指定资料至医保经办机构。结算时实行“一站式”直报,无需垫付全额费用。
提示:实际报销需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超限额部分需自付,建议提前了解病种分类及对应限额以合理规划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