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大病救助政策为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提供多层次医疗保障,通过分类救助、二次倾斜等措施,有效减轻医疗负担并防范因病致贫返贫。以下是政策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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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全覆盖
政策覆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等直接救助对象,以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依申请救助对象。多重身份者按最高标准执行,确保公平性。 -
分类救助标准明确
- 特困人员(孤儿)个人负担费用100%救助,低保对象按75%-70%比例救助,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为60%。
- 依申请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2000-5000元,按60%比例报销,年度限额最高8万元(重特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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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倾斜救助强化托底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6000元部分,按30%比例二次救助,进一步缓解高额医疗支出压力。 -
“一站式”服务便捷高效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无需垫付资金。转诊合规性直接影响救助资格,需按规定流程操作。 -
动态监测与部门协同
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动态认定救助对象,医保部门实时推送高费用预警信息,形成跨部门联动机制,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提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通过乡镇(街道)申请救助,及时参保并保留医疗费用凭证。政策细节可能随省级调整更新,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