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里的自负是指医疗费用中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但需个人按比例或定额承担的部分,不同于全额自费项目。它是医保政策设计的成本分担机制,涵盖起付线以下、乙类药先行自付、封顶线以上等情形,直接影响患者实际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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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的核心范围:包括医保目录内起付线以下的全部费用、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按比例自付部分(如乙类药自付10%-20%)、超过封顶线的费用等。例如,某三甲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这1200元需完全自负;若使用乙类药总价1000元且自付比例为15%,则150元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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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费的本质区别:自负针对医保目录内项目,而自费指目录外全额自付项目(如进口药、特需服务)。假设某手术使用医保目录内耗材需自付30%,这属于自负;若同时使用非目录内镇痛泵,则需100%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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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与机构差异:不同城市医保政策对自负比例和起付线设定不同,例如上海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为1500元,北京则为1800元;三甲医院报销比例通常比社区医院低10%-20%,个人自负部分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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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自负金额可优先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不足时再现金补足。例如,王某住院总费用5万元,医保报销3.5万元后,剩余1.5万元中的8000元为目录内自负部分(含起付线、按比例分担),可用个人账户支付。
提示:就医前可查询当地医保目录及报销政策,优先选择医保定点机构,主动向医生说明需控制自负费用。特殊情况下(如大病治疗),可申请医疗救助进一步降低自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