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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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缴费基数 :按职工参保前12个月缴费工资的平均值确定,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江阴市2020年为1700元,上限为3倍月平均工资即188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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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例如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等。
二、具体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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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生育津贴 $$98 \times \left( \frac{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 \right)$$
例如:若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6288元,则顺产津贴为: $$98 \times \left( \frac{6288}{30} \right) = 20235.2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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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113 \times \left( \frac{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 \right)$$
例如:若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6288元,则难产津贴为: $$113 \times \left( \frac{6288}{30} \right) = 23476.8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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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例如:生育2个婴儿,总产假为143天(98+45),津贴为: $$143 \times \left( \frac{6288}{30} \right) = 29065.6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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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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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个月内流产: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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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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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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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引产:98天
例如:妊娠3个月引产津贴为: $$42 \times \left( \frac{6288}{30} \right) = 8793.6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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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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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限制 :若单位月均缴费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或高于3倍月平均工资(18864元),按实际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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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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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产前工资:由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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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高于产前工资: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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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产假结束后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查询。
以上计算以2021-2024年政策为准,具体以江阴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