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始于 1998年 ,具体分为以下阶段:
一、制度建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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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启动试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始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等地试点,探索不同的医疗保险模式,如“通道式”(个人账户用完后直接进入统筹基金报销)和“九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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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正式实施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建立,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覆盖范围扩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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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新农合启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于2003年在全国展开,由政府补贴和农民自费相结合,覆盖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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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试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07年试点,2010年推广至全国,覆盖非职工城市居民。
三、制度完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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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整合改革
2016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大制度合并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统一了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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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民医保覆盖
截至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全民医保覆盖,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特殊群体保障。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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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起点 :1998年12月14日全国统一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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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逐步扩展至农村(2003年新农合)、城镇居民(2007年医保)及全体居民(2016年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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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职工医保于1999年全面实施,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分别在2001年和2003年启动。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制度的发展历程及政策文件,确保涵盖关键时间节点和制度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