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卡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家人共享个人账户资金,具体规则如下:
一、共享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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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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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主账户人及家庭成员均需参加江苏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保,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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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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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住院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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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公共卫生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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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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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绑定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支付宝等平台,主账户人可绑定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就医购药时代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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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主账户人的医保卡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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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每年可办理1次转移,且每次转移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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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
若通过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待遇,将面临罚款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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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不共享
公共卫生费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保险)等不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四、实施时间
全国性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已逐步推广,江苏省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若需办理,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政策及官方通知,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