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家庭共用
北京医保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共同使用,用于支付他们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这一政策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实施,旨在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
具体说明:
-
资金使用范围
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参与家庭共济,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需先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超出部分再通过医保报销。
-
使用条件
-
所有家庭成员需在同一城市(如北京)参加职工医保;
-
需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完成备案。
-
-
使用流程
家庭成员就医时,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自费部分,剩余部分由医保报销;若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可按备案顺序使用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账户资金。
-
注意事项
-
家庭成员就医时需使用参保人员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该政策不覆盖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报销,仅限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
适用场景:
-
家庭成员门诊、药店购药费用;
-
基础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
办理方式: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备案,或使用“京通”小程序完成家庭成员信息添加。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医保官方政策及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