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报销规则的核心是“三段式”保障模式,覆盖门急诊、住院及大病医疗,报销比例最高达90%。关键亮点包括:①账户资金优先支付,用完后进入自负段(起付线500元);②共付段按医院等级阶梯报销(一级医院最高);③外省市急诊可6个月内申请零星报销;④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3万元,超限部分仍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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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报销:采用“当年账户资金→自负段→共付段”流程。例如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门诊花费6000元,若账户有2000元,需现金支付1550元(含500元起付线),剩余部分按70%报销。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仅需自付903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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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起付标准1500元(在职)/1200元(退休),超过部分按85%-92%比例报销。三级医院住院费用10万元,医保范围内8万元可报销约6万元。年度限额63万元,超限部分再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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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就医:急诊或医保卡失效期间的医疗费,需6个月内持收据、病史资料等至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参照上海或当地医保目录执行,但不可重复适用两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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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癌症等重疾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超一定金额可二次报销。例如30万元治疗费,基本医保报20万元后,剩余10万元可能进一步减免。
提示:通过“随申办”实时查询账户余额,注意保留所有票据(发票、费用清单等)并在6个月内办理报销。不同医院等级报销比例差异显著,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可降低自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