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跨省累计,需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状态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工医保年限累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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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连续缴费
若参保人在跨省工作期间持续缴纳医保且未中断(连续缴费满3年),退休时可将各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例如,某人在A省工作10年、B省工作5年,退休时总缴费年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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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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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将失去医保待遇资格,但欠费补缴后,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可计入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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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超过3个月且未补缴,需补缴后从第13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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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限标准
男性职工累计缴费不低于30年、女性职工不低于25年,且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方可退休。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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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若在退休前在不同省份重复参保(如同时缴纳两地医保),需选择其中一地参保关系保留,另一地自动作废,且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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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 :具有地域性,无法跨省转移,需在户籍地参保。
三、政策趋势
部分地区(如四川)已实现省内医保年限的完全互认合并计算,未来全国统一医保年限计算规则有望出台。建议参保人员办理跨省转移时,同步转移社保关系,并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以上规则以国家医保局政策及地方性文件为准,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