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明确:个人最低月缴89.24元,单位承担8.5%,基数范围为4462元至24060元,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8%比例缴纳。缴费标准全年有效,大病保险同步覆盖,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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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462元,上限为24060元,以本人工资为基准。若工资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则按下限或上限核定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基数按统一标准执行。 -
单位与个人分担比例
- 单位部分:固定比例8.5%,最低月缴379.27元(按基数下限计算)。
- 个人部分:比例2%,最低月缴89.24元。灵活就业人员需全额承担8%(356.96元/月)。
- 大病保险: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起付线5000元,封顶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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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与补充说明
宁波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或持居住证满一年的外地户籍者可参保,但不可重复享受其他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分档缴费(如成年居民780元/年),财政对特定困难群体全额补助。 -
报销规则联动
缴费基数直接影响报销待遇:门诊社区医院报销86%,三级医院75%;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最高95%),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社区医院300元,三级医院1200元)。
提示:2025年标准有效期至12月31日,次年可能调整。建议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宁波社保缴费”服务实时查询个人缴费明细,确保参保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