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已全面取消区内异地就医限制,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在自治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报销待遇,真正实现“无障碍就医”。 这一政策突破性地解决了群众垫资、跑腿报销的难题,每年预计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约6.6亿元。
广西医保的“免备案”政策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只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在自治区内任意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结算时自动按参保地比例报销。例如,南宁参保人在桂林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与在南宁本地就医一致,不再因未备案降低10%报销比例。跨省异地就医仍需备案,但线上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快速办理,线下也可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受益尤为显著,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慢病在社区医院报销比例高达90%,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重大疾病在部分城市报销比例提至95%。广西已开通冠心病、慢阻肺等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需注意,区内“免备案”政策不适用于非定点机构或未开通联网结算的机构,跨省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仍需保留票据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建议参保人提前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定点机构名单,确保顺利结算。这一改革大幅提升了医疗资源可及性,是广西医保便民惠民的重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