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可以使用城乡居民医保。以下是详细信息:
城乡居民医保在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使用情况
- 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的,不设起付标准。在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的,支付比例为60%。
- 基本医保住院待遇: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个人支付比例为25%。
- 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起赔标准为7000元。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是否可以使用城乡医保以及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