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新规明确:2035年前统一为累计缴费不低于25年(其中本省实际缴费不低于15年),过渡期内可补缴或转居民医保,实现全省缴费年限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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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与过渡安排
新规拟通过10年过渡期(至2035年)逐步统一全省女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至25年,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例如,某市现行要求20年,将从2026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最终达标。过渡期内退休待遇按当地政策执行,确保平稳衔接。 -
跨地区流动权益保障
新规解决此前各地缴费年限不互认的问题,女职工在省内跨市工作或从外省转入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例如,在成都缴10年、绵阳缴8年,累计18年,后续再缴7年即可达标。 -
退休未达年限的灵活处理
退休时未缴满25年的女职工,可选择按月补缴(享受在职待遇)或一次性趸缴,缴满后即享退休医保待遇;若放弃补缴,可转居民医保并保留职工医保缴费记录,后续可重新选择补缴。 -
政策目标与长期影响
统一年限旨在促进公平、增强制度可持续性,尤其利好频繁跨地区就业的女性群体。未来,参保人无需因工作变动担忧医保权益断裂,退休待遇更透明可预期。
建议女职工关注参保地过渡细则,提前规划缴费年限,确保退休后医疗保障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