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院等级和参保人身份有所不同,门诊报销比例50%-70%,住院报销比例75%-95%,退休人员、特殊病种及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更高待遇。以下是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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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在职职工报销50%-60%(年度限额2000元),退休人员提高10个百分点。
- 慢特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报销比例达70%,部分重特大疾病可提高到80%。
-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上浮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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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85%-90%,退休人员90%-95%。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75%-80%,退休人员80%-85%。
-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从300元(一级)至1200元(三级)不等,年度内多次住院逐次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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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政策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普遍比在职高5%-10%。
- 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特殊治疗,报销比例可突破常规上限。
- 使用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或中医技术,报销比例额外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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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备案后住院报销比例较本地下降10%,急诊未备案先自付30%再按比例报销。
提示:实际报销金额受医保目录、年度封顶线(门诊2万/住院50万)等影响,建议通过"辽事通"APP实时查询个人待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