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陕西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政策有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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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要求
自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省内跨统筹区住院和门诊就医无需备案,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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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所有参保人员(含城乡居民医保)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可享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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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管理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5种门诊慢特病,需在就医地完成资格认定后,按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二、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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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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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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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线下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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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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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即按就医地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医保支付比例、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等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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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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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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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备案的异地门诊抢救患者,需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否则需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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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患者需回统筹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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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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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结算 :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可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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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未开通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需持住院发票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后的就医行为,跨省异地就医需关注就医地最新联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