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走老家医保报销费用,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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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 参保人需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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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备案手续:
- 线下现场办理:可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直接办理。
- 电话办理:拨打全国人社电话12333进行备案。
- 手机端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备案。进入相应页面后,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及“备案类型”,阅读并同意备案告知书和承诺书后提交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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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院就医:
- 在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查询全国范围内的医保定点机构,确保所选择的医院是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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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证件就医:
- 就医时出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在费用结算时就可以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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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报销政策:
- 不同地区的医保报销政策存在差异,报销范围以就医地的医保目录为准,报销比例则遵循参保地的政策。例如,河北省廊坊市某退休职工在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时,按照就医地目录支付范围确定符合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再按照参保地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 一般来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报销比例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其中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只要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就能顺利实现异地就医回老家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