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乌兰察布市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及政策要点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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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80%,具体由当地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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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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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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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30%-5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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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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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按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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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 :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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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护理费 :按等级医院标准报销,例如三级医院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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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优惠政策
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保险与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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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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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累计应报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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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1.8万元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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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60%-80%,部分病种(如尿毒症)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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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门诊和住院均设起付线,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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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补偿限额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部分大病病种(如儿童先心病、肺癌)补助70%。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细则,以最大化保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