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 户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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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户籍地均为包头市或一方户籍地为包头市,且子女户口为包头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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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依法生育并现存二个及以上子女,且子女具有哈尔滨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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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户籍,且所生育的子女已在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登记。
- 生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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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新出生二孩、三孩家庭在户籍地所在旗县区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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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并且持有有效的《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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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生育并办理生育登记。
- 家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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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与现配偶生育2个子女、3个子女,始终本着同一对夫妻为单位计算,再婚夫妻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有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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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子女不列入家庭子女数统计。
- 申请时间 :
- 通常情况下,应在产后6个月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 缴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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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是已按规定参加了当地生育保险的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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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连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期限,具体时长依据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 其他要求 :
- 第一胎为双胞胎家庭按照二孩家庭计算。
请注意,上述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