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医政科是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监管及医疗服务规范等工作。其核心职责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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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与执行
拟订医疗机构管理政策、行业规范及地方标准,并监督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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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监管与绩效评估
负责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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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
承担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准入工作。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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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
监督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开展医疗技术应用评估和临床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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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
通过检查、评审和数据分析,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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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
监督药品使用、临床试验及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制度。
三、服务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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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管理
协调医患纠纷,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维护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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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与合作
推动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援外合作及国际标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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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协同
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及科研项目。
四、其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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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与财务监督 :部分科室(如六安市卫健委医政科)涉及人力资源统计、财务监管等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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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推动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数据共享。
总结
医政科通过政策引导、监管执行和协调服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是卫生健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