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满25年,女满20年
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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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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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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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费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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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在累计缴费年限内,个人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
二、退休条件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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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上述缴费年限要求时,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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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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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20年缴费年限,可继续缴费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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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20年,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分期缴纳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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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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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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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跨统筹地区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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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参保人员退休时,若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满10年,可选择补缴或延期至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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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累计缴费年限同样适用20年标准,但需注意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具体细则差异(如杭州要求本地缴费满10年)。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医保新规及历年政策调整,确保覆盖当前有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