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可退回的社保待遇主要包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医保个人账户剩余资金、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三类。其中,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额退还,医保账户资金允许继承,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为参保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4倍。
1.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还
参保人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含利息)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提取。需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退还金额根据参保年限、缴费基数计算,未领完的部分不受影响。
2. 医保账户资金继承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剩余资金可由家属继承,直接用于医疗费用支付或提现(部分地区限制用途)。居民医保因无个人账户,通常无法退还费用,但可报销参保人去世前的合规医疗费。
3. 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按参保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发放。抚恤金标准为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24倍:缴费年限满15年可领9倍,每多缴1年增加1倍,最高24倍;退休人员按在职时缴费年限计算,但最低发放月数为9倍(如领取养老金不足5年)。
家属需在参保人死亡后6个月内办理退费手续,逾期可能影响待遇申领。建议提前准备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社保卡等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