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和流程如下:
一、申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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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领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申领,因其掌握职工参保信息和工资发放记录,办理流程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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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申领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需本人申请生育津贴。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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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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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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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时缴费未满1年,需在生育后继续缴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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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合规
需符合国家及广东省计划生育规定,如依法登记结婚、无违反生育政策行为等。
三、申领材料
必备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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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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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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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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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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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记卡(用于接收津贴)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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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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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广东医保服务平台”或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及生育相关内容,上传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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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流程支持异地申领,需在系统选择异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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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窗口提交,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发放受理回执。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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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与工资二选一,建议选择较高者。津贴一般按月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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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到账
目前深圳生育津贴无法自动到账,需用人单位主动申请,且覆盖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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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或缴费,职工可要求单位支付津贴;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申请。
六、政策依据
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