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月度补助标准如下:
一、基础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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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统一标准
国家将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提高378元,调整后不低于9828元,折合每月约8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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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补充标准
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对中央标准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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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9省(北京、上海等) :中央3780元/年,地方再补378元,合计约4158元/年(约34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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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10省(河南、湖北等) :中央5670元/年,地方再补1890元,合计约7560元/年(约6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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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12省区(四川、新疆等) :中央7560元/年,地方再补2712元,合计约10272元/年(约85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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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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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四川省带病回乡军人的中央补助为9828元,但地方额外提高360元,总标准达10188元/年(约849元/月),高于事务部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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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补助标准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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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与退休金不冲突,但可能影响其他优抚待遇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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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优抚对象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认定,非个人申请即享。
以上数据综合自退役军人事务部及各地官方文件,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