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历程,社保的起始时间需要从整体和分项两个维度进行说明:
一、社保制度整体起始时间
我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 ,其试点工作最早可追溯至 1986年 。当时针对国有企业职工推行合同制改革,自1986年10月起,参加工作的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二、其他社保项目的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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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于 2006年 开始试点实施,旨在解决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问题。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保)的试点则始于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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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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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1979年国务院发布《工伤保险条例》,但大规模推行需结合经济发展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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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和 生育保险 :均于1994年通过《失业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条例》确立,但全面实施需时间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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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保法的实施时间
《社会保险法》于 2011年 7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保制度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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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1986年试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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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新农合2006年试点,城保1998年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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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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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 :2011年正式实施。
若问题特指“农村社保”(主要指新农合),则起始时间为 2006年 ;若涉及更广义的社保体系,则整体起始时间为 198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