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保参保人员在山东住院报销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 办理条件:参保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 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 持有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并确保卡片正常使用。
- 就医的山东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办理方式: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完成备案。简化流程后,备案时无需就医地提供审批盖章。
2. 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 直接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在山东省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医疗机构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山东住院的费用,需符合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范围。
3. 备案有效期及注意事项
- 备案有效期: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长期有效,无需重复备案。
- 备案变更:如需更换就医地或定点医院,可通过原备案渠道申请变更。
4. 备案后未直接结算的处理
- 若因特殊原因未实现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携带住院费用相关票据、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通过以上步骤,云南医保参保人员在山东住院可以实现费用直接结算,简化报销流程,减少跑腿麻烦。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国家医保服务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