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南海海域的划定始于1948年。以下是详细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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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首次划定
1947年,中华民国政府内政部在其编绘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以未定国界线标绘了包含11段断续线的南海范围,这一范围后来被称为“十一段线”。1948年2月,中华民国政府正式将此范围公布于众,宣告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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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九段线的提出
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未与周边国家协商的情况下,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将南海范围调整为9段断续线,形成了“九段线”。这一调整标志着中国南海领海划界的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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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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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十一段线”的划定基于中国对南海诸岛长期的主权主张,但因历史原因未与邻国正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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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周边国家对南海资源的觊觎,通过“九段线”划定强化了南海权益的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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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的国际法实践(如1971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一步确认了中国的领海基线划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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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南海海域的官方划定始于1948年中华民国政府的“十一段线”宣告,而现代意义上的九段线则形成于1953年新中国政府的领海声明中。这一过程反映了新中国对南海主权的坚定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