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南海的海洋权益划分涉及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两个层面,具体分析如下:
一、领海部分
-
范围界定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海是沿海国领海基线以外12海里(约222公里)内的海域,属于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中国南海的领海
中国南海的领海基线范围覆盖南沙群岛等岛屿,中国对南沙群岛中的少量高潮高地拥有实际管辖权,并对部分低潮高地进行了吹填造岛。
二、专属经济区部分
-
范围界定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基线以外200海里(约370.4公里)内的海域,沿海国享有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专属权利,但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自由。
-
中国南海的专属经济区
中国主张对南海大部分区域(约200海里)拥有专属经济权,该区域涵盖丰富的油气资源。但需注意,《公约》未明确界定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分界线,导致部分国家提出争议。
三、其他争议区域
-
内海 :仅限领海基线以内的内陆海(如渤海、杭州湾)及内海峡(如琼州海峡),南海大部分区域不属于内海。
-
公海 :指领海基线以外且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南海大部分区域属于公海,但中国通过实际管控(如岛礁建设、资源开发)强化了自身权益。
四、争议焦点
当前南海权益争议主要集中在:
-
部分高潮高地的归属及低潮高地的填海造岛合法性;
-
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精确划界。
南海既包含中国领海(如南沙群岛部分区域),又包含专属经济区,两者共同构成中国在南海的核心权益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