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精准扶贫户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综合多部门政策规定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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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农业户口
必须拥有当地农业户籍且长期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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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贫困线
以2013年2736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部分地区可能根据经济水平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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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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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无重大疾病、残疾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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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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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购置商品房、高档家电等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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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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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全
住房需为C级、D级危房或无自有住房,且家庭无力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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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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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保障
存在因贫辍学或因学致贫情况。
三、特殊优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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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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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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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危房户、重大疾病/残疾户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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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返贫/因灾返贫户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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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因老致贫户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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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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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未成年子女、长期患病等农户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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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单亲家庭、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等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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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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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与职业限制
无汽车、大型农机具等固定资产,家庭成员未在公职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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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与居住要求
需长期居住在申报地,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等特定群体不参与申请。
五、申请流程补充
申请需经村民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审核并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管理。不同地区可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整认定标准,建议咨询当地扶贫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