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否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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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功能
自2024年12月起,全国31个地区(含天津市、河北、江苏等)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用等。通过医保钱包功能,参保人可将资金实时转账至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医保钱包,且转账无手续费、不受险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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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参保人需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官方APP激活医保钱包,选择转入地近亲属的医保钱包完成转账操作。
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异地转移(不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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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转移
当参保人员将医保关系从原城市转移到其他城市时,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将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清算并转入转入地医保账户,实现资金转移。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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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需在转入地重新办理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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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仅限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暂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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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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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若在异地就医,需通过当地医保目录结算,个人账户资金直接用于支付合规医疗费用,无需提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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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部分功能可能存在地区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APP查询最新开通情况。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跨省共济功能实现异地使用,但异地转移需符合参保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