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急性肾功能衰竭若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以下严重后果:
一、多系统器官功能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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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系统
- 持续少尿会导致水钠潴留,引发高血压、急性心力衰竭,甚至心源性休克;
- 高钾血症可能诱发致命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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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谢紊乱
- 代谢性酸中毒加重全身器官损伤,严重时引发昏迷;
- 氮质血症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出现意识障碍或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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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风险
- 免疫功能下降易合并严重感染(如败血症),进一步加重肾脏损害。
二、母婴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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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风险
- 母体代谢紊乱及循环障碍易引发胎盘早剥、胎儿窘迫,导致流产、早产或死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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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体风险
- 合并先兆子痫或胎盘早剥时,可能发展为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死亡率显著升高;
- 急性肾皮质坏死可导致不可逆的肾功能丧失,需终身透析。
三、远期后遗症
- 少尿期超过1个月者,肾功能恢复可能性极低,可能进展为慢性肾衰竭;
- 恢复期可能出现持久性肌肉萎缩、周围神经炎等后遗症。
注:妊娠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死亡率在未治疗情况下可达50%以上,及时干预可显著降低母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