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杭州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领取条件需满足以下要点: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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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规定
需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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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时在岗且医保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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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或手术时需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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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满6个月,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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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限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次年年底前申领。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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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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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30×应计发天数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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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省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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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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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结婚证(计划外流产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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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出院记录(顺产/剖腹产)或流产时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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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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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与职工待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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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例如顺产158天、剖腹产188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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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可通过单位申报、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办理。
以上条件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现行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