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镇江生育津贴政策规定,申请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 分娩后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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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分娩后第60天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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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分娩后第180天结束。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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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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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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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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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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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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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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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补充材料
若分娩为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等)。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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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镇江市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按提示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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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医保窗口提交,工作人员协助审核。
四、审核时效
医保经办机构需在 15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生育津贴。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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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前工资标准计算,通常为缴费基数的60%-100%,具体比例由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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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镇江与江苏其他地区政策一致,但建议提前咨询单位确认。
若超过申请时间,可能需等待下个生育周期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