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扬州市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领取方式
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到职工个人账户,简化了领取流程,职工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渠道申领。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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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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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包括生育子女数量、生育方式等。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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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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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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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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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证明或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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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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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部分情况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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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若生育前职工更换工作单位,需提供新旧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衔接证明
四、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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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登录扬州市政务服务网或当地社保服务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生育信息及参保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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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
五、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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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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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退回补充材料。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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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流产)时上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 = \frac{上年度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 \times 天数$$
其中天数根据产假或护理假天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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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合并发放,两者不可叠加。若用人单位已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产假工资,则不再发放生育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扬州市2025年最新政策及过往规定,确保流程清晰、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