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淮安市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其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
二、计发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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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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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共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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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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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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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2个月: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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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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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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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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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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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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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复通: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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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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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计发天数
四、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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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两者不重复享受,但按较高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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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女职工可领取,标准为1961.4元/人次。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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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满足当地最低缴费时长(如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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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津贴通常在产后第6个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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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由用人单位补足;若高于,则不得截留。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4年淮安市的政策调整,确保与最新法规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