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连云港生育津贴政策,主要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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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例如:某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为5000元,产假158天,则津贴为: $$5000 \div 30 \times 158 = 26333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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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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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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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173天(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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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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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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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2个月: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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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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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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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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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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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复通:男性职工配偶未参保可享50%费用报销,手术职工享21/7/14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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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2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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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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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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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失业女职工需累计满6个月),且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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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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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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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垫付,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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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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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 在职女职工连续缴费满10个月或失业女职工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获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2%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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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 限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具体比例需参考当地政策)。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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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因单位原因无法发放的,可直接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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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不重复 :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已纳入工资发放,不再重复拨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连云港生育保险的调整内容,确保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