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要求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
-
天数标准
-
正常生育 :158天
-
难产(助娩产/剖宫产) :增加15天,共173天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情况 :
-
妊娠不满2个月:20天
-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30天
-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42天
-
妊娠满7个月引产:158天。
-
-
-
津贴计算公式 $$
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若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二、领取条件
-
参保要求
-
职工需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
-
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需满足相应参保条件。
-
-
政策合规性
- 需符合国家及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包括生育子女数量限制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津贴发放
-
生育津贴与产假同步申领,通常在产后第6个月发放。
-
若津贴高于产假前工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
-
特殊情况
-
实施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的,分别享受7天、14天、21天生育津贴。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生育津贴。
-
以上政策综合了南京市2025年最新规定,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合理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