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5年6月30日前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申请时间要求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逾期将无法申领。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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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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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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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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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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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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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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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费发票(最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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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额外材料
若分娩为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等)。
三、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前工资标准计算,通常为缴费基数的 60% ,具体以单位申报数据为准。
四、到账时间
材料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一般 在次月15日前 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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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工可能延长津贴支付期限,需关注南京市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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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将影响津贴申领,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参保情况。
建议符合条件者尽早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