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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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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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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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非双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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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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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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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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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原件(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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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复印件(含门诊流产手术病历及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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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单位盖章,但需提供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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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 通过南京市医保中心“即申即享”服务,产假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生育费用时,系统自动计算并核发津贴,无需线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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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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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产后3个月内将材料交至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并获批《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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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单位确认 :持表格至配偶单位盖章确认,双方签字后返还女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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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发放 :女方单位每月5-25日报社保机构申报,资金到账后发放至个人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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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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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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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单次生育津贴与营养补助由医保系统直接划入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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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3193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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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 津贴自分娩或引产当月开始享受,与产假结束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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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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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需额外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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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提供门诊病历及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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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渠道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通过南京市医保中心官网或线下生育服务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