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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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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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资标准的差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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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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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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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分析
假设职工原工资为20000元/月,产假1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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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20000÷30≈666.67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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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津贴:666.67×15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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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10000元(低于原工资差额10000元由企业补足)。
若实际到手15000元,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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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可能低于职工原工资,例如职工原工资为25000元/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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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津贴:25000÷30×150=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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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15000元(差额7500元由企业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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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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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与个人社保缴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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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通常为分娩后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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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为15000元,实际到手金额即15000元,无需进一步计算剩余金额。若需确认具体差额,需结合职工原工资和当地政策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