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条件和程序,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识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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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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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标准,且存在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或“三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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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虽高于监测标准,但突发重大支出(如疾病、灾害)导致生活困难,或刚性支出占比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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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缺失
- 存在教育、医疗、住房安全或饮水安全问题的农户,尤其是因贫困导致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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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严重困难
- 因灾、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收入大幅下降,或支出骤增(如医疗费用、住房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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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风险因素
- 包括长期因病致贫、重度残疾人、边缘易致贫户、因产业失败或就业不稳定导致返贫风险等。
二、识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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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申请与授权
- 农户通过书面申请、电话咨询或系统平台提交申请,并作出授权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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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核查
- 村委会或乡镇干部入户核实家庭收入、资产、支出及“三保障”状况,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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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与公示
-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认定意见;结果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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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比对
- 乡镇收集拟识别名单报县级部门,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核实信息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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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与县级审核
- 乡镇对村上报名单进行初审,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审定,确定最终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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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系统录入
- 确定后进行县级公告,次月10日前将对象信息、帮扶措施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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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定期复核收入、支出及风险变化,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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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 :公示环节仅限村内公开,不得泄露农户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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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因灾、意外等突发情况导致贫困的农户,可先行救助后履行程序。
以上程序需在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确保识别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